各院(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以下简称“军训”)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级本科生军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军训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提高学生政治思想觉悟,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热情,增强组织纪律性,锻炼意志品质,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通过军训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三、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军训团及各营编组
1.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单晓峰
李 姬(94860部队长)
副组长:汪如春
周 晨(94860部队副政委)
成 员:赵越春 田祥宏 喻 强 王文红 骆德军 周建峰 韩 旭
钱 江 涂 远 沐 阳 叶海青 赵 宁 李 星 刘 琳
雍海龙 孙 亮 董 宇 张 蓉 郑庆秋 徐 斌 张 昊
陈智慧 鲍 锐 甘黎明 黄淑婧 韩 铖 沈 辉
2.军训团
团 长:汪如春
政 委:周 晨
参谋长:宋 标
总教练:胡晓方
3.军训团各营编组
今年新生招生总数为4517名,编为8个营、55个连。营长、连长由教官担任,营教导员由人武部协商委任,连指导员由学工部选派年级辅导员担任,班长从参训学生中选配。
具体编组情况详见《2024级学生军训营连及教官分配表》。
四、工作任务
2024级学生军训在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军训任务由现役部队和退役学生教官共同承担。承训部队和学校共同组建军训团,落实学校2024级新生军训工作,具体施训任务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军事课教学工作的要求完成。
五、时间安排
9月16日至9月30日
六、具体要求
1、各有关部门在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项工作早筹划、早准备,积极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预案,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做好组织施训、安全管理、后勤保障、场地协调、器材管理等工作。
2、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当前做好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江苏省学生军训安全工作规定》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深入开展安全专题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掌握必备的卫生安全知识。要切实加强学生组织纪律观念培养,积极做好学生军训安全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军训团要认真落实军训大纲的要求,根据校军训计划和日程安排,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训练工作要做到劳逸结合、强弱得当;要抓住训练重点、精讲多练、启发诱导、循序渐进、科学组训;要坚持文明施训,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引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打骂现象。要加强对带训教官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军训规章制度,尊重师生员工,自觉维护军人形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过硬的军政素质带动和影响学生。
4、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定专职辅导员全程负责本学院的军训工作(原则上新生辅导员要全部参加军训工作),重点抓好参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军训安全教育;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加强对学生军训过程中的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加强与军训营(连)的联系,配合军训营(连)抓好训练,保证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文体活动,活跃军训生活,形成良好的军训文化和国防教育氛围。。
5、二级学院带训辅导员在军训期间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军训工作中去,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坚持每天训练前的考勤和学生情况例行询查,做好相应记录。要深入军训现场,及时掌握本学院学生的身心状况、思想动态及训练情况,开展针对性强的教育工作。
6、全体新生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训练,服从军事教育和半军事化管理,接受军训的考验,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其他各年级学生要服从军训需要,尊重军训教官,支持军训工作,形成良好的军训氛围和国防教育氛围。
7、学校门诊部要做好新生体检工作,确定学生参训资格。先体检后军训,未参加体检的学生不得参加训练。要结合军训实际,开展卫生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备好防暑降温常用药品、急救物品,开通急救电话和校外急救绿色通道。要加强对军训卫生安全和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医务人员在训练场值班时保持在位,确保急诊报诊畅通。
党委人民武装部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