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19年7月8日—14日为学校实践教学周(有关学院根据计划安排实践教学)。经研究决定,现将2019年暑期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暑期安排
(一)学生:2019年7月15日—8月31日为暑假。9月1日(星期日)报到、注册,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2019年7月15日—8月30日为暑期轮休期。由各单位、部门根据学校的组织安排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扎实开展本部门相关工作。8月31日(星期六)全校教职工恢复正式上班,9月1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有关要求
(一)目前,临近学期末,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部门务必按照学校部署,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下学期学生开学做好准备,保证新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部门近期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尤其要做好消防、防盗和危化品等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做到万无一失。
(三)妥善安排好基本建设、维修改造等任务,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要全程监管基本建设、维修改造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确保安全施工。
(四)招就处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并牵头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五)学工部门、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好专业教学实践等活动,并切实加强留宿学生的管理。
(六)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
(七)团委及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做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八)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大风、雷电、暴雨等极端天气的预案,加强校舍(含地下室)、电路电线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巡查)。
(九)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安全任务落实到人。信息中心要协调各单位、部门在近期进行一次网络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十)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对照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调研走访、工作研讨等,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认真做好暑期轮休期值班安排及考勤统计,切实做好服务师生工作。
(十一)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强化党风廉政意识。
(十二)轮休期间处级及以上干部须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如外出离开南京,需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